救生舱应具有有效的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系统,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保证舱内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满足表2的规定。
表2舱内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项目 O2 CO CO2 CH4 温度 湿度
指标 18.5%~23.0% ≤24X10-6 <1.0% ≤1.0% 330C±20C ≤85%
4.15温湿度调节
在外界电力供应中断或空调机组意外停转情况下能够满足舱内制冷除湿的需要。
4.16环境监测
舱内环境参数包括CO、CO2、O2、CH4、温度和湿度,应进行实时监测、显示和超限报警,若超出表2的规定值时应自动声光报警,声级强度不宜大于85dB(A);舱外环境监测的参数包括CO、CO2、O2、CH4,应进行实时监测、显示。
4.17通讯
救生舱具备与井下通讯网连接的接口及通讯方式失效情况下的信息交流方法,保证灾变期间通讯可靠,电话机应符合MT/T289的有关规定。
4.18舱内照明及指示
救生舱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舱内储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数的25%。救生舱外部应有反光标志,便于黑暗环境中辨识。
4.19动力保障
救生舱内具有动力供应系统,在失去外部供电的情况下,内部电源能维持额定工况下的电力消耗需要。具备外部电源接入接口,在救生舱处于备用状态下能利用外部电源对救生舱内部电源充电。外部电源及电源接口应有完善的安全保护,保证在意外情况下的供电安全及灾变条件下外部电源中断时救生舱内部的供电安全。救生舱内部采用集中供电方式,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式,具备自动充电、充电状态显示、均衡充电、均衡放电等电源管理和过充、过放等安全保护功能。动力保障系统的备用电池采用大容量的镍氢蓄电池。救生舱内、外部供电应能自动转换,转换时间不大于0.1S。
4.20生存保障
救生舱应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额定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并有足够的安全余量。其中,食品配备不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人.天。避难硐室配备急救箱、苏生器、工具箱、灭火工具、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4.21救生舱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22救生舱主要配置表见表3。
表3救生舱主要配置表
序 号 型号 产品名称 备注
1 舱体
2 KDD1200 矿用隔爆型备用电池箱
3 KDW1140/12 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
4 FBFN01.4/12 矿用隔爆型直流电动风扇
5 ZSK-4.0/380 煤矿救生舱用防爆空调装置
6 GTG100H(B) 红外甲烷传感器
7 GH3 多气体传感器
8 GRG5H 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