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氧供气系统供氧量应不低于0.3米3/分钟·人;采用高压气瓶供气系统时应有减压装置。有害气体去除设施处理 CO2的能力应不低于每人0.5升/分钟,处理CO的能力应能保证20分钟内将CO浓度由0.04%降到0.0024%。应配备促进内部空气循环的设施,流量不低于20升/分钟。配备的食品不少于2000千焦/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升/人·天。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离式,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45分钟。
救生舱的安装应有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救生舱安装在20米范围内煤(岩)层稳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通风良好,无积水和杂物堆积,满足安全出口的要求安装不得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通风的巷道中,宜在岩(煤)壁掏槽或扩帮放置。
救生舱应接入矿井压风管路、供水管路,并在舱内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固定电话。安设救生舱处应设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和人员定位基站,对救生舱附近的O2、CH4、CO2、CO、温度、救生舱附近人员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救生舱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和试运行,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移动和运输救生舱时应有保护措施,编制作业规程,保证移动和运输中不损坏救生舱。救生舱移动后应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和系统性的功能测试。
维护与管理
救生舱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救生舱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救生舱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应定期对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应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兆帕时,应及时补气。
应每1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背景
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煤炭在我国能源生产的大格局中占有的比重,达到近70%。我国的煤炭产量虽然只占世界煤炭产量的1/3,但煤矿矿难死亡人数占世界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4/5。世界每发生20起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煤矿灾难中,就有8起发生在中国,频繁的矿难不仅造成了许多家庭的破裂,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在人本理念成为世界发展潮流的大环境下,积极开展矿山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不仅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时刻遭受矿井灾害威胁的煤矿工人的迫切愿望。
“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作为国家十一五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遇险人员快速救护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的一个子项目,科研主旨就是用来研究解决矿山企业的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一系列关键技术,为矿工在灾变环境下提供稳定可靠、保障齐全的维生空间,把灾害的损失降到。为我国的煤炭生产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国内形势
2010年7月,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在3年之内完成“六大系统”安装,具体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等。救生舱的生产是其中紧急避险系统中的重要技术装备。
随后,国家安监总局也下发通知,其中一项要求“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